宝安就是好!500套公租房来了!
在宝安打拼
住房是个紧要问题
虽然房租不便宜
但公租房可以减轻不少负担
最近
宝安又推出了500套公租房!
8月9日,宝安区住建局发布了最新批次公租房的配租通告。
本次宝安区共推出公租房500套,包括西乡流塘阳光花园、新安华盛盛荟名庭、石岩羊台苑一期、福永同和保馨苑4个项目。
认租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—8月16日
也就是到下周三
先来看看那些你必须了解的事情吧!
位置:宝安区流塘路与前进二路交汇处;
房源:16套(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);
户型建筑面积:约为83㎡的三房一厅;
配租房源标准:配租对象为五人及以上轮候家庭。
项目简介:项目与流塘公园隔前进二路相望,周边生活设施齐全,交通较为便利,临近规划中的地铁,与1、5号地铁线接驳,周边十余条公交线纵横全城,通过107国道、宝安大道快速接驳福田中心、前海中心、宝安机场,5分钟直达广深高速宝安出口。
位置:宝城34区上川路与建安一路交汇处;
房源:11套(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);
户型建筑面积:约为86㎡的三房一厅;
配租房源标准:配租对象为五人及以上轮候家庭。
项目介绍:本项目位于前海中心最宜居新安区域,建安一路与上川路的交汇处。项目总占地约1.23万㎡,总建筑面积约为8.2万㎡,由2栋高层组成,有73-126平米3-5房以及52-69平米2-3房公寓。项目周边交通便捷,地铁十号线的上川站离项目仅500米;生活配套完善,15分钟范围内有灵芝公园、宝安公园、流塘公园等4大公园环伺;周边还有弘雅小学、文汇中学学区资源。
位置:宝安区石岩街道黎光一路北侧;
房源:396套(预计2017年9月份交付使用);
户型建筑面积:约为35㎡一房一厅373套,
建筑面积约为50㎡的两房一厅23套;
配租房源标准:35㎡的房源对所有轮候家庭认租;
50㎡的房源认租对象为两人及以上轮候家庭。
项目简介:羊台苑一、二期项目,总用地面积3.76万平米,建筑面积共19.2万平米。项目包括保障性住房2521套,商业0.45万平米,6班幼儿园2所,以及文化室、警务室、居委会等各类配置设施共0.4万平米。
位置:宝安区福永街道107国道往沙井方向东侧;
房源:77套(目前已具备入住条件);
户型建筑面积:约为65-70㎡两房一厅;
配租房源标准:配租对象为三人及以上轮候家庭。
项目介绍:同和保馨苑及同和悦园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山脚下,是宝安区2014年度21个重点城市更新项目之一,也是福永街道第一个工改商住的城市更新项目,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.2万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约12.8万平方米,其中同和保馨苑将建成140套保障性住房。
本通告发布之日前(含本日)申请人已是宝安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。
认租方法时间:2017年8月10日9:00—8月16日18:00。
方法: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-->“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专题”--> ““轮候申请”提交认租申请。
(一)特殊家庭优先选房。特殊家庭包括:
1.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、优抚对象;
2.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;
3.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。
(二)本次配租项目从顶层下至12层配有太阳能供水系统。
(三)本次配租对象具体名单可登陆市住建局官网查看。
(四)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认租、选房、签约等事项的,均视为自动放租。
1、排序到位选房的认租家庭,在可选的户型均有房源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,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,视为放弃选房一次。根据《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》规定,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,退出轮候册,原轮候排序作废。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,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。
2、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(http://www.baoan.gov.cn/jshej/)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,及时办理认租、选房、签约等事项。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,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。
小编提醒
大伙儿要对你的申报信息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啊。
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,有关信息变化了的话,你也要如实申报,不然后果很严重哦~
到底怎样才能申请公租房呢?
贴心如我,
已经为大家整理好【申请指南】啦!
需要的小伙伴赶紧Mark起来!!
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,并具有本市户籍(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)。
(注意,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,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。另外,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,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,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,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;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、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,视为具有本市户籍。)
社保条件(以上条件符合其一即可)
1、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;
2、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,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。
3、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、二、三、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,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。
住房条件(以上条件需均满足)
1、申请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;
2、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;
3、 申请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;
4、申请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。
满足条件之后,该如何申请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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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咨询服务电话:27755222、27753157;
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:83679045。
咨询时间:工作日(9:00—12:00,14:00—18:00)。
符合条件的小伙伴赶紧申请起来吧!
如果还有不清楚的,
可以点开文末的阅读原文,
看看宝安区住建局发的通告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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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深圳住房保障署、宝安住建局